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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9-9-30 点击次数:[34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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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招标编号:赣开招字【2009】129号 1、赣州华宏稀土材料有限公司 的 年产900吨高性能烧结钕铁硼薄片和600吨优质稀土储氢粉项目水塔工程 已由主管部门核准立项准予建设 。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⑴项目性质 构筑物
 ⑵工程规模 本工程为300m3倒锥壳水塔,高度约30m
 ⑶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涵盖的所有工作内容
 ⑷标段划分 1个 ⑸项目总投资 约 50万元
 ⑹资金来源及性质 国有资金 ⑺资金落实情况 已到位
 ⑻计划开工日期为 2007 年 11月,竣工日期为2008年 3 月,总工期 120 日历天;
 ⑼工程建设地点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三路以西,金龙路以南
 ⑽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 合格 标准。
 3、投标申请人及项目经理的专业类别和资质等级要求:
 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高耸构筑物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且其项目经理资质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高耸构筑物工程专业三级及以上资质  均可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条件、标准和应提供的相关材料名称: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投标申请人须提供以下证件及资料原件:
 ①、企业营业执照;②、企业资质证书;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④、提供相应资质三级及以上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附本人身份证;⑤、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出具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并附本人身份证)⑥、赣州市范围外的投标单位应提供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二十日内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证明;⑦、施工员、质检员、造价员(预算员)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⑧外埠来赣的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本项目投标备案手续材料原件,否则不接受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5、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及费用:
 招标人在2009年 4 月 9 日(上午9:30分~11:30分,下午2:30分~5:00分)不记名发售招标文件,发售地点:赣州市招标投标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发售处(赣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四楼)。招标文件400元、图纸光盘100元、软件使用费100元,售后均不退。
 
 招标人: 赣州华宏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春明
 办公地址: 赣州市华钨大厦9楼  邮政编码: 341000
 联系电话: 13803588163   联系人: 陶勇
 
 招标代理机构: 江西省赣州昌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林建平
 办公地址: 赣州市建管大楼7楼(南河路2号)  邮政编码: 341000
 联系电话: 13507079656  联系人: 肖丹
 
 招投标监督单位: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管理局
 受理投诉电话:0797-8371103
 
 赣州华宏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
 2009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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